彷彿已經認識她一輩子了,
對記性不佳, 事實上還算蠻容易喜新厭舊, 熱情續航力不佳的我而言,
這麼死忠, 這麼持久, 這麼不顧一切的喜歡一個人, 只能說是前所未聞。
擠壓自己生鏽的小腦袋瓜, 絞盡腦汁試著回想自己與她最初的相遇, 不會錯的, 應該是在98到99年間, 說來慚愧, 因為當時"友善的狗"強打, 許多音樂雜誌也評選為最佳專輯之類的, 其實我很早就聽過這個名字, 對她有點印象了, 但因為李玟的錯誤示範, 使我先入為主的對這個發音相同的名字有點感冒, 再加上誤以為她大概又是某個媒體力捧的治癒系歌手, 因此錯失了在第一時間與她相遇的機會。